99年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協助申請】

張貼者:2010年3月23日 凌晨2:09Joseph Mo   [ 已更新 2010年3月23日 凌晨2:49 ]

九十九年補助案申請

 

方案一 99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申請資格及類別
 
個別型-由一事業機構或組織團體提出申請,且依法為就業保險之民營投保單位,並領有設立登記文件之事業單位及組
 
              織團體。

 
聯合型-結合一家以上(無上限)具產業或區域發展關聯性之事業機構或組織團體提出申請,且依法為就業保險之民營投
 
              保單位,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事業單位及組織團體。
 
事業單位同一年度以自辦或參加一聯合型訓練計劃為限。
 
 
補助金額及比率
 
個別型

補助費上限:95萬元整

補助比率:大型企業補助40%~70%

中小型企業補助50%~70%

請領方式:訓練計畫完竣後<一次請領>最遲於99年11月20日前請領。
 
 
聯合型

補助費上限:190萬元整

補助比率:每案補助40%~70%

請領方式:訓練計畫完竣後<一次請領>最遲於99年11月20日前請領。
 
 
中小型訓練單位,依經濟部所訂中小型企業認定標準之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人數認定。
 
 
 
申請資料

由公司提出申請

1.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本年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局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一份。

3.九十八年完稅證明影本一份。

4.訓練計畫規劃之相關說明文件一份。

申請期限:99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止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惟如申請補助額度額滿,即停止受理。
 
 

方案二 SBIR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申請資格

A.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標準之事業:

o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 人者。

o 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 人者。

o 註:請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B.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 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若有上列情事,經濟部得駁回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補助並解除契約。

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外國公司得先提出計畫申請,惟應於審查通過簽約前符合上述資格。

申請「創新服務」計畫者,得為從事研究發展活動相關業務具有稅籍登記之事務所及醫療法人。

以「研發聯盟」形式申請計畫者須為中小企業,但得與學校、法人或國內、外機構共同申請。
 
聯盟半數成員須為中小企業,且每一中小企業成員以參與1項研發聯盟推動計畫為原則。
 
 
應備資料

(一)申請研發計畫請備妥以下資料:(所附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之字樣)

1. 計畫書

(1) 個別申請:一式5份。

(2) 研發聯盟:一式8份。另應提出「SBIR研發聯盟合作協議書草案」

2.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90年11月14日前通過申請之公司,未曾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者,得以原「公司執照」代
 
替)、工廠登記證(無工廠者免附)等影本各2份。申請者如為事務所,應提出相關主管機關准予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
 
件。
 
3. 最近一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創未滿1 年之公司以最近1 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最近一期『勞
 
 
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及『營利事業無欠稅證明』等影本各2 份。
 
4. 其他:
 
(1)廠商進駐育成中心或開放實驗室之證明影本2份(未進駐者免繳)。
 
(2)申請者所提之計畫如涉及脊椎動物實驗時,應檢附申請人所屬機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審查同意書及依「動物保護
 
 
法」規定辦理之審議核可證明文件。
 
申請期限:目前無期限,隨收件隨辦。
 
說明、申請資格、其他事項等詳見附件(關於SBIR)
 

 

除貴公司需備妥的公司相關資料外,凡申請代辦服務,我方會替您撰寫申請所需的計畫

書,因此會需要與貴公司會面討論計劃案的內容,以及可能所需的資料以利製作。關於申

請代辦的細項,符合申請補助案資格者請與我們進一步連絡。

 

諸葛風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政府補助方案專門顧問  林彥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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