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險職務 禁用派遣工

張貼者:2010年10月15日 晚上9:42Joseph Mo   [ 已更新 2010年10月15日 晚上9:52 ]
勞委會今(99)年將大修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章,嚴格限制企業任用派遣勞工。勞委會官員表示,高危險性職務全面
 
禁用派遣工,例如保全;其餘的任用派遣勞工不得超過僱用勞工的一成,部分製造業和從事電話行銷、催收的金融服
 
務業受到衝擊較大。 
 
 
官員表示,保全人員已確定納入全面禁用派遣工,其他的包括醫療、飛行、航海、公共運輸行駛與維修、採礦、製造
 
業作業員等尚在討論中。官員表示,危險性高的行業若任用派遣工,對於職災等勞工保障不足。
 
 
 
勞委會官員表示,新版勞動基準法希望能提交立法院下會期審議,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勞動契約章,1月底前勞委會法規
 
會即可提出此章的勞動派遣法制化草案,希望2月能通過勞委會委員會議,呈報行政院。修法中,以製造業作業員是否
 
要列入禁用派遣爭議最大。勞委會表示,目前製造業多以派遣方式聘用作業員,若遇景氣低迷首當其衝,工會團體強
 
烈要求應全面禁止企業任用派遣工,但因涉及層面較廣,因此仍在討論。
 
 
 
人力網獵才派遣事業群總經理蘇宏文表示,勞動派遣是全球趨勢,若修法可以明訂合理的規範和遊戲規則,不但可以
 
健全勞動派遣業的發展,也可以增加企業彈性用人的管道,但限定特定產業禁用派遣工,應考量是否會對特定產業產
 
生太大衝擊。
 
 
 
草案中也擬限定同一公司內派遣勞工人數不能超過公司原員工數的一成,並將增訂實際任用派遣勞工的要派企業須負
 
起部分雇主責任,當派遣公司欠薪討不回來時,勞工可向要派企業索討。

【經濟日報/記者伊娃兒‧撒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