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忠賢/為何早餐連鎖店不上市?

張貼者:2010年5月5日 下午6:38Joseph Mo


文章來源:Yahoo!奇摩商業 | 發表時間:2010/01/07 | 文/伍忠賢、圖/iStockphoto


2009年底,掀起一波香港上市的台商回台二度掛牌(簡稱台灣存託憑證,TDR),其中有一些是食品公司,例如在長江三角洲有六百家店的克莉絲汀麵包公司。問題來了,台灣也有很多食品連鎖店,經營了一、二十年,號稱「永續經營」,為什麼不股票上市呢?

股票上市最直接的目的,是可以大幅度取得資金,「有錢好辦事」,要搞全球化也就容易。其次是員工配股(主要是股票選擇權)可以給員工帶來財富,如此才會吸引好人才。中小企業常怨嘆「薪水少,難請到好人才」,那為什麼你不給股票?既然有鳥巢,那怕鳥不來?股票上市還有其他好處,例如宣傳,投資人看行情表就知道有你。

在全民皆股民的情況下,連鎖總部的老闆當然知道股票上市「好處多多」,不上市不是意願問題,而是能力問題,上櫃的資本額2億元(表面上5000萬元),上市4億元(表面上2億元),那許多加盟總部宣稱營收二、三十億元,沒符合資格嘛?

這是宣傳問題,加盟總部只是把所有加盟店(各自都是一家公司)的營收加總,掛在自己名下。殊不知,以收加盟費率5%為例,在所有加盟店營收20億元情況下,加盟總部的營收才一億元,股本大概500~2000萬元,離上櫃還有很長一段。

一開始也沒自信以後會長大,所以內外帳不一,外帳盡量做到虧損或小賺,以少繳營業稅、營所稅。等到想股票上櫃,大會計師要喬二帳合一,至少也得三年五載。有些老闆還跟我說,光換個有名會計師事務所,一年簽證費就花70萬元,以前請記帳士只要10萬元,平白無故多60萬元。釣魚也得花魚餌(假餌也得人花功夫做),跟股票上市,使身價躍升一、二十億元來說,這錢根本是「小巫見大巫」。

企業競爭是「大吃小」,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說:「產業第一名賺大錢,第二大賺小錢,第三大打平,第四大以後等著被收購」。

台灣有許多連鎖業,以為可以關起門來硬拚,一旦政府開放外資(尤其是中資)來台,三兩下就會被擺平。要是我做老闆,會想方設法(包括遊說別人跟自己合併)去股票上市;要是我擔任財務主管,更會想盡辦法遊說老闆股票上市。至於一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中小股東放炮,那就忍耐那天吧!以每年六月中四百家公司同時開會,職業股東都去大公司了,你會落個耳根清靜。

「讀者文摘」有句名言:「種樹最好的時機,一是二十年前,一是今天」。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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